违反奉制度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学校町提㈩警告、禁止其进行网上活动,情节严重者町给予行政处分,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1.查阅、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:
(1)煽动分裂国家、智慧校园建设,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椎翻社会主义制度;
(2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实施;
(3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故意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(4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;
(5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,色情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。
2.破坏、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。
3.盗用他人账号或私自转借、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;
4.故意制作、智慧校园建设,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
5.L网信息审查不严,造成严重后果。
6.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。
7.盗用IP地址、盗用账号和-令、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。